1.获得雅典奥运会乒乓球男子单打冠军是谁?
2.奥运会乒乓球规则的竞赛方法
3.那个被奥运会禁止的乒乓球发球动作,你知道是哪种吗?
4.乒乓球冠军张怡宁的技术特点?
5.乒乓球的规则
获得雅典奥运会乒乓球男子单打冠军是谁?
雅典奥运会乒乓球男子单打冠军是柳承敏。
雅典奥运会男单决赛—王皓对阵柳承敏,截止到现在,这场比赛依然占据着所有乒乓球直播的最高收视率:12.83%。
这场比赛之前,王皓曾6次战胜柳承敏,这场比赛之后,2007年世界杯、北京奥运会团体赛、鹿特丹世乒赛1/8决赛的三次交锋,王皓也都赢得了最终的胜利。也正因为如此,雅典一战被很多人冠以“冷门”之称。
扩展资料:
柳承敏的技术特点:
9岁开始打乒乓球,右手直握球拍,是韩国传统的直拍单面拉打法,正手力量大,线路开,旋转强。柳承敏虽然在步法上比不了金择洙,但出色的体力能够胜任打法的需求。柳承敏正手位半高抛发球出色,过网后“下扎”得非常厉害,又练了一手直线逆旋转奔球,增强了打法的整体威胁。
在相持中柳承敏往往依靠强势的正手弧圈洞穿对方的防线,在被调开落点之后,从正手回反手的一板,他有一拍出色的反手攻球,力量大,突然性强。中台防守中,柳承敏能够用反手位的“兜”与对手对抗,并且伺机侧身反拉。
奥运会乒乓球规则的竞赛方法
一、团体赛赛制1、 乒乓球团体比赛用5场3胜制。
2、一个队由3名运动员组成,抽签分出主客队,比赛顺序是:
1)单打
2)单打
3)双打
4)单打
5)单打
3、每场比赛用五局三胜制,在一局比赛中,先得11分的一方为胜方;10平后,先多得2分的一方为胜方。
4、间 歇
1)在局与局之间,有不超过1分钟的休息。
2)在一场比赛中,双方各有一次不超过1分钟的暂停。
3)每局比赛中,每得6分球后,或决胜局交换方位时,有短暂的时间擦汗。二、单打赛制1、每场比赛用七局四胜制,在一局比赛中,先得11分的一方为胜方;10平后,先多得2分的一方为胜方。
4、间 歇
1)在局与局之间,有不超过1分钟的休息。
2)在一场比赛中,双方各有一次不超过1分钟的暂停。
3)每局比赛中,每得6分球后,或决胜局交换方位时,有短暂的时间擦汗。
那个被奥运会禁止的乒乓球发球动作,你知道是哪种吗?
按照国际乒联的最新规定,在发球这一环节会被判罚违的具体要点,一是:从发球开始,到球被击出,球要始终在比赛台面的水平面以上和发球员的端线以外,这主要是要求运动员发球时乒乓球始终在台面以上,因为如果抛球之前乒乓球在台面以上,有可能产生对手无法判断的旋转;二是:发球员须用手将球几乎垂直地向上抛起,并使球在离开不执拍手的手掌之后上升不少于16厘米;三是:发球过程中,运动员或其双打同伴的身体或衣服的任何部分不可遮挡球,这一要求的原因与第一点相同,同样是能够让对手判断旋转,这也就是我们俗话说的无遮挡发球。
之所以介绍这一最新的发球规定是为了引出今天主题就是那个被奥运会禁止的那个魔鬼发球法到底有什么神奇之处。这个发球的方法号称无人能接。而这种发球方法的名字就叫下蹲式发球法,下蹲式发球属于上手类发球,我国运动员早在50年代就开始使用。
横拍选手发下蹲球比直拍选手方便些,直拍选手发球时需变化握拍方法,即将食指移放到球拍的背面。下蹲发球可以发出左侧旋和右侧旋,在对方不适应的情况下,威胁很大,关键时候发出高质量的球,往往能直接得分。
? 而这种方法练习起来也是十分的复杂,对运动员的自身要求也较高。在实战中由于技术复杂,对对手的迷惑性较大,因此也常常让对手措不及防。但这种发球法却存在一定的纰漏,上面我曾提过对于发球的规定是抛球不得低于执拍手16厘米,但下蹲式却很难做到。因此最终被禁。
乒乓球冠军张怡宁的技术特点?
张怡宁是备受球迷喜爱的我国优秀乒乓球女队队员,在2004年雅典奥运会上取得了女单金牌。一般资料上对她的技术特点的描述是:球风硬朗,打法凶狠,右手横握球拍,两面反胶,弧圈结合快攻打法。 从技术的角度看看张怡宁的特点对我们并非没有任何意义,希望我们下面的分析能给您些借鉴。 张怡宁的打法是属于既有锋利的矛,也有坚固的盾类型的。 就是说,张怡宁的防守非常稳固,不轻易丢球,同时进攻也具有威胁。防守稳固是张怡宁的最重要的特点,从很多比赛中我们都可以看出,有的时候都是直接靠防守得分的。 技术全面,特长突出。 这虽然是国家队的总体要求,但是真正做到却很难。比如打削球,很多人就不过关,但是在零四年雅典奥运会的决赛中,张怡宁面对韩国削球手金景娥就镇定的拿下了比赛。 从今年年初的第49届世乒赛可以看出: 张怡宁的主动进攻性得到了提高,其实一味的防守对谁来说都不可能赢得胜利,主动进攻才是赢得比赛的关键。比如,积极地侧身用正手进攻,反手在发下旋球后积极地反手拉弧圈再转入上旋球的相持等等,张怡宁打得都是非常主动的。 最近,张怡宁也放弃了纯木球拍而使用了蝴蝶公司特制的纤维拍,也说明了在利用球拍弥补体力上的不足,加大击球的攻击性。
乒乓球的规则
1 球台
2.1.1 球台的上层表面叫做比赛台面,应为与水平面平行的长方形,长2.74米,宽1.525米,离地面高76厘米。
2.1.2 比赛台面不包括球台台面的垂直侧面。
2.1.3 比赛台面可用任何材料制成,应具有一致的弹性,即当标准球从离台面30厘米高处落至台面时,弹起高度应约为23厘米。
2.1.4 比赛台面应呈均匀的暗色,无光泽。沿每个2.74米的比赛台面边缘各有一条2厘米宽的白色边线,沿每个1.525米的比赛台面边缘各有一条2厘米宽的白色端线。
2.1.5 比赛台面由一个与端线平行的垂直的球网划分为两个相等的台区,各台区的整个面积应是一个整体。
2.1.6 双打时,各台区应由一条3毫米宽的白色中线,划分为两个相等的“半区”。中线与边线平行,并应视为右半区的一部分。
2.2 球网装置
2.2.1 球网装置包括球网、悬网绳、网柱及将它们固定在球台上的夹钳部分。
2.2.2 球网应悬挂在一根绳子上,绳子两端系在高15.25厘米的直立网柱上,网柱外缘离开边线外缘的距离为15.25厘米。
2.2.3 整个球网的顶端距离比赛台面15.25厘米。
2.2.4 整个球网的底边应尽量贴近比赛台面,其两端应尽量贴近网柱。
2.3 球
2.3.1 球应为圆球体,直径为40毫米。
2.3.2 球重2.7克。
2.3.3 球应用赛璐珞或类似的塑料制成,呈白色或橙色,且无光泽。
2.4 球拍
2.4.1 球拍的大小、形状和重量不限。但底板应平整、坚硬。
2.4.2 底板厚度至少应有85%的天然木料。加强底板的粘合层可用诸如碳纤维、玻璃纤维或压缩纸等纤维材料,每层粘合层不超过底板总厚度的7.5 % 或 0.35 毫米。
2.4.3 用来击球的拍面应用一层颗粒向外的普通颗粒胶覆盖,连同粘合剂,厚度不超过2毫米;或用颗粒向内或向外的海绵胶覆盖,连同粘合剂,厚度不超过4毫米。
2.4.3.1 “普通颗粒胶”是一层无泡沫的天然橡胶或合成橡胶,其颗粒必须以每平方厘米不少于10颗、不多于30颗的平均密度分布整个表面。
2.4.3.2 “海绵胶”即在一层泡沫橡胶上覆盖一层普通颗粒胶,普通颗粒胶的厚度不超过2毫米。
2.4.4 覆盖物应覆盖整个拍面,但不得超过其边缘。靠近拍柄部分以及手指执握部分可不予以覆盖,也可用任何材料覆盖。
2.4.5 底板、底板中的任何夹层以及用来击球一面的任何覆盖物及粘合层均应为厚度均匀的一个整体。
2.4.6 球拍两面不论是否有覆盖物,必须无光泽,且一面为鲜红色,另一面为黑色。
2.4.7 由于意外的损坏、磨损或褪色,造成拍面的整体性和颜色上的一致性出现轻微的差异,只要未明显改变拍面的性能,可以允许使用。
2.4.8 比赛开始时及比赛过程中运动员需要更换球拍时,必须向对方和裁判员展示他将要使用的球拍,并允许他们检查。
2.5 定义
2.5.1 “回合”:球处于比赛状态的一段时间。
2.5.2 “球处于比赛状态”:从发球时球被有意向上抛起前静止在不执拍手掌上的最后一瞬间开始,直到该回合被判得分或重发球。
2.5.3 “重发球”:不予判分的回合。
2.5.4 “一分”:判分的回合。
2.5.5 “执拍手”:正握着球拍的手。
2.5.6 不执拍手:未握着球拍的手。不执拍手臂:不执拍手的手臂。
2.5.7 “击球”:用握在手中的球拍或执拍手手腕以下部分触球。
2.5.8 “阻挡”:对方击球后,在比赛台面上方或向比赛台面方向运动的球,尚未触及本方台区,即触及本方运动员或其穿戴(带)的任何物品,即为阻挡。
2.5.9 “发球员”:在一个回合中首先击球的运动员。
2.5.10 “接发球员”:在一个回合中第二个击球的运动员。
2.5.11 “裁判员”:被指定管理一场比赛的人。
2.5.12 “副裁判员”:被指定在某些方面协助裁判员工作的人。
2.5.13运动员“穿或戴(带)”的任何物品,包括他在一个回合开始时穿或戴(带)的任何物品,但不包括比赛用球。
2.5.14越过或绕过球网装置:除从球网和比赛台面之间通过以及从球网和网架之间通过的情况外,球均应视作已“越过或绕过”球网装置。
2.5.15 球台的“端线”,包括端线两端的无限延长线。
2.6 发球
2.6.1 发球开始时,球自然地置于不持拍手的手掌上,手掌张开,保持静止。
2.6.2 发球员须用手将球几乎垂直地向上抛起,不得使球旋转,并使球在离开不执拍手的手掌之后上升不少于16厘米,球下降到被击出前不能碰到任何物体。
2.6.3 当球从抛起的最高点下降时,发球员方可击球,使球首先触及本方台区,然后越过或绕过球网装置,再触及接发球员的台区。在双打中,球应先后触及发球员和接发球员的右半区。
2.6.4. 从发球开始,到球被击出,球要始终在比赛台面的水平面以上和发球员的端线以外;而且不能被发球员或其双打同伴的身体或他们所穿戴(带)的任何物品挡住。
2.6.5 球一旦被抛起,发球员的不执拍手臂应立即从球和球网之间的区域移开。
2.6.6运动员发球时,应让裁判员或副裁判员看清他是否按照合法发球的规定发球。
2.6.6.1 如果裁判员对运动员发球合法性有怀疑,在一场比赛中第一次出现时,判重罚球,并警告发球方。
2.6.6.2 此后,裁判员对该运动员或其双打同伴发球动作的合法性再次怀疑,将判接发球方得1分。
2.6.6.3 无论是否第一次或任何时候,只要发球员明显没有按照合法发球的规定发球,无需警告,应判接发球方得1分,。
2.6.7 运动员因身体伤病而不能严格遵守合法发球的某些规定时,可由裁判员做出决定免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