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足协疑似取消今年举办超级杯赛?
2.中国足协
3.中国足球这次打黑准备一打到底吗?现在进展如何了?
4.足协秘密处理裁判:内部会议承认艾堃误判,处罚鲁能至今秘而不宣
5.中国足球大事年表
中国足协疑似取消今年举办超级杯赛?
近日,据北京媒体的相关报道,足协准备比赛开始,倒计时,中超开赛的批复即将正式公布。
30日的上午,足协召开了中层干部会议。 会议上,包括比赛组、商业组在内,中超联赛开始的准备工作7个工作组的相关负责人分别向协会陈戌源、秘书长刘奕等高层报告各自的工作情况。 根据相关工作安排,足协调动各职能部门的精锐部队,增援比赛开赛准备团队。 确保?中超?联赛顺利开始,可以说是现阶段足协工作的重点。 现在,各准备工作还在以7月25日开头的中超联赛的比赛开始预定的时间节点上进行。
直到30日下午,虽然新赛季中超的比赛开始日程没有正式确认,但根据足协以前向上级单位补充的比赛开始程序的内容,新赛季中超的比赛开始最早于7月25日,足协相关的开赛准备现在也在按时时进行。
从当前来看,如果新赛季中超联赛被允许开始比赛,会用?分组(分区)、分阶段?的比赛制度。 其中第一轮比赛预计为双重循环14场比赛将于9月下旬结束。 之后,联赛进入休赛期,为在10月、11月可能进行的卡塔尔世界预选赛40强比赛的最后4轮国足备赛,确保比赛有充分的时间,同时确保中超四家俱乐部参加亚冠比赛有足够的时间。
从现状来看,足协取消了今年的超级杯赛。 但是,中国的足球联赛的构建不会被改变。 其中,中甲联赛将在满足比赛防疫要求的三个城市举办。 对于中乙联赛可能在封闭环境(红塔基地)中进行。另外,杯赛虽然受到比赛日嫉妒减少的影响,面临着比赛规模和比赛过程减少的现实,但从维持比赛质量和利益的观点来看,不会取消这场比赛。
中国足协
中国足球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名称 本团体的正式名称为:中国足球协会,简称为:中国足协。英文名称为:Chinese Football Association,英文缩写为:CFA。 第二条 依据 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体育法》和《国际足球联合会章程》以及《亚洲足球联合会章程》的有关精神制订。 第三条 性质 一、中国足球协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足球运动的单位和个人自愿结成的唯一的全国性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 二、中国足球协会是中华全国体育总会的单位会员,接受国家体育总局和民政部的业务指导与监督管理。 三、中国足球协会是唯一代表中国的国际足球联合会会员和亚洲足球联合会会员。 第四条 任务 根据国家体育方针、政策和国际足球联合会、亚洲足球联合会章程及有关规定,统一组织、管理和指导全国足球运动发展,推动足球运动普及和提高,代表中国参与国际足球比赛及其它活动,并通过必要活动,为足球运动项目的发展筹集资金。 第五条 宗旨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二、遵守国际足球联合会及亚洲足球联合会章程。 三、团结全国足球工作者,广泛开展足球运动,大力发展足球事业,为增强人民体质、丰富群众业余文化生活、提高足球运动水平和加强社会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四、加强本会各会员之间的联系与交流,努力完善中国足球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各会员协会、职业足球俱乐部及其它足球组织管理水平的提高。 五、积极参加国际足球联合会和亚洲足球联合会的正式比赛和活动,促进国际交流,增进与各个国家和地区足球协会、俱乐部和运动员之间的友谊。 第六条 住所 中国足球协会会址设在北京市。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七条 职责 一、全面负责本运动项目的管理;研究制定本运动项目的方针政策、发展规划和,指导会员协会工作。 二、管理本运动项目的各级国家队。 三、负责和指导本运动项目俱乐部建设和后备人才培养。 四、制定并组织实施本运动项目的全国竞赛制度、竞赛、规划和裁判法,负责本运动项目各类全国竞赛的管理。 五、负责组织教练员、裁判员和会员协会、俱乐部有关人员培训。 六、组织本运动项目的科学技术研究和科学技术攻关,探索训练规律,提高科学训练水平。 七、制定足球场地标准,指导足球场地建设和足球器材的研究、开发,提高全国足球场地和器材水平。 八、开展国际及地区间的交往和技术交流,提出本运动项目的对外活动并组织实施。 九、积极开展与本运动项目有关的活动和咨询服务,广开经费来源渠道,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十、搞好本会自身建设,广泛联系和团结社会各界人士,充分发挥协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第三章 会 员
第八条 本会的会员种类 一、单位会员。 二、个人会员。 第九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的必备条件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在足球运动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第十条 会员入会程序 一、单位会员申请会员资格及入会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足球改革重点地区或城市的足球协会、各全国性行业、系统的足球协会及中国足球运动组织,可以申请会员资格并加入本会。加入本会必须向本会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中应保证遵守本会章程和各项规定,并附有在当地民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有关材料。 (二)申请时必须提交其协会章程。该章程应表明承认本会章程并包括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规定的强制性内容。 (三)申请时必须提交一份在其管理范围内的足球组织、运动设施等相关详细情况材料。 (四)本会接到申请后,经会议审查,可批准其会员资格并成为预备会员;预备会员的预备期为二年,预备期满,经执行委员会批准,吸收其为正式会员。该单位会员称为“会员协会”。上述各地区和系统内,只能有一个协会得到本会承认。预备会员除没有表决权以外,享有与正式会员其它同等权利和义务。 (五)单位会员自获得会员之日起,在三十天内缴纳本年度会费。 二、个人会员入会 经本会会员协会或会议提出,并经执行委员会批准,可以接受对中国足球事业有突出贡献的人士,为本会荣誉个人会员。荣誉个人会员可列席会员代表大会。 第十一条 会员权利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会员代表大会; 二、按章程规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提出代表大会讨论议题的建议; 四、按规定参加本会组织的有关比赛的权利; 五、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六、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七、单位会员对本行政区划内的所有足球事务具有管理权和监管权,包括对职业足球俱乐部、业余足球俱乐部行使管理、注册、监督和处罚的权力; 八、在保证不与本会组织的活动发生任何冲突的前提下,单位会员享有在本行政区划内以自己的名义组织各项足球活动的权利; 九、参加中国足协的援助和发展; 十、行使本章程和其他规程规定的各种权利; 十一、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行使以上权利必须服从本章程和适用规程的规定。 第十二条 会员义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规程、决议和决定; 二、维护本会合法权益,确保其管辖范围内的足球组织和个人遵守本会章程、规程、决议和决定; 三、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竞赛和各项活动; 四、遵守“比赛规则”; 五、维护俱乐部权益,支持俱乐部工作,为加强俱乐部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和业务建设提供优质服务; 六、加强对本行政区划内的各类足球组织(包括球迷组织)管理,营造良好足球氛围,促进本地区足球文化建设; 七、积极开展青少年和女子足球运动,配合教育部门开展学校足球活动; 八、管理、教育、培训本行政区划内的教练员、裁判员和足球从业人员; 九、努力完成本会分配的任务; 十、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十一、按时缴纳会费; 十二、承担本章程和其他规程所产生的各项义务。 任何会员不履行上述义务将根据本会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三条 会员退出 一、会员协会要求退出,须先解决与本会及其他会员协会之间的财务问题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会,并经本会执行委员会批准,退会方可成立。 二、会员协会退会一经获得批准,即失去在本会享有的一切权利。 第十四条 会员资格的丧失 凡出现下述情况之一的会员协会将丧失会员资格: 一、未向本会支付应缴纳的款项; 二、严重违背本会章程及有关规定; 三、给本会或会员协会造成重大名誉或经济损失; 四、会员协会在其所管辖的地区或系统内丧失真正的代表地位; 五、会员协会未按时注册或实际上已经解体或破产。 第十五条 中国足球协会不得以种族、民族、宗教和其它任何原因歧视任何会员组织和个人会员。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其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或罢免; 三、表决通过副、秘书长、司库; 四、审议执行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五、决定终止事宜;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七条 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一、会员代表大会由执行委员会召集,每四年举行一次。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执行委员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二、接到三分之一以上会员协会书面要求或执行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应在三个月内举行特别会员代表大会。 三、会员代表大会召开前一个月,秘书长应以书面形式将会议时间、地点、内容通知与会代表。如因特殊情况,会前通知时间不足一个月,执行委员会应有说明。 四、各位代表、会员协会提交会员代表大会的提案,须于大会召开前十五天寄给秘书长。只有如期寄到,并列入议事日程的建议和问题,才可在大会进行讨论。 五、特别会员代表大会召开的地点、时间、日程,应于十五天前通知与会代表。如因特殊情况,会前通知时间不足十五天,执行委员会应有说明。 六、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八条 会员代表大会代表 一、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实行“职务代表制”和“单位代表制”: (一)本届、副、秘书长、副秘书长、司库、各专项委员会主任委员为会员代表大会代表,有被选举权; (二)会员协会可派两名代表参加会员代表大会,但只有一票表决权。 二、全国甲级以上职业足球俱乐部主要负责人作为列席代表参加会议,其他列席代表名单由会议审定。 三、各会员协会的代表名单,须于会员代表大会召开十五天之前书面提交秘书长,同时注明有表决权的代表,如该代表缺席,则按名单顺序递补。 四、只有拥有表决权的代表有权决定付诸表决的事宜。 五、一名代表不能代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代表或单位进行表决。 六、不得以信函或代理人的方式投票。 七、大会代表必须是其所代表的会员协会或单位的正式成员。 第十九条 会员代表大会议程 一、会员代表大会议程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致词; (二)指定监票人; (三)大会工作报告; (四)审议修改章程; (五)审议会议代表、会员协提议案; (六)选举或罢免本会负责人。 二、特别会员代表大会除规定的会议议程外,其他事项不予讨论。 第二十条 修改章程 一、会员代表大会通过或修改章程。 二、修改章程的提案必须由会议、执行委员会、或三个以上会员协会提出,方可提交大会讨论。 三、修改的章程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二十一条 本会负责人 一、本会负责人设一人、副若干人、秘书长一人、司库一人。上述负责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副、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人选在充分民主协商后,由会员代表大会进行等额选举产生。 三、副、秘书长、司库由提名,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秘书长、司库可由副兼任。 四、、副、秘书长、司库每届任期四年,可连选连任。 五、如因故不能继续履行职务时,由指定一名副或第一副代理其职务,代理期限至下一届代表大会选举出新的为止。 六、为本会法定代表人。如因特殊情况需由副或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应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担任。 七、在表决票数相等时,拥有一票决定权。 八、本会、副、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执行委员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二条 执行委员会 一、执行委员会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行使会员代表大会职权,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二、执行委员会由、副、秘书长、司库组成,其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向会员代表大会提议选举或罢免; (三)决定和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或特别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三、执行委员会每年举行一次会议,必要时可由决定增加,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执行委员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特殊情况下,经会议同意,执委可书面授权非执委行使其权利。 第二十三条 会议 一、会议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和执行委员会的决定。在执行委员会闭会期间,处理本会的重要日常工作。 二、会议由指定的若干副和秘书长、司库组成。其主要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和执行委员会的决定; (二)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三)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四)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五)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 (六)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七)批准有关足球业务的各项、方针、政策; (八)批准各级国家队主教练和教练班子人选名单; (九)决定其它重要事项。 三、会议每月举行一次,必要时可由决定增加。 四、会议下设由秘书长领导的办事机构,负责处理本会的日常工作。 常设办事机构的设置,由秘书长提出方案,报会议批准。常设办事机构的职责是: 1、执行执行委员会和会议的决定; 2、执行各专项委员会的决定; 3、处理日常事务性工作; 4、处理本会的对外联络工作; 5、管理本会财务; 6、本会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二十四条 职权 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执行委员会或会议;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会议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二十五条 秘书长职权 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会议的决定; 二、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 三、拟订和组织实施年度工作; 四、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五、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执行委员会或会议决定; 六、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任; 七、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二十六条 专项委员会 一、专项委员会是本会的职能机构,在本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任务是在本会授权范围内,负责和处理本会专项事务。 二、本会下设委员会、甲级联赛委员会、乙级与业余联赛委员会、青少年足球委员会、女子足球委员会、室内足球委员会、学校足球工作委员会、技术委员会、裁判委员会、纪律委员会、仲裁委员会、新闻委员会、教练委员会、医学委员会、市场委员会、场地设施委员会、安保工作委员会等专项委员会。 三、根据工作需要,本会可调整或组建新的专项委员会。专项委员会制定委员会工作规范,并经本会审核同意,报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后开展工作。 四、各专项委员会制订的工作规范应确保遵守本章程和本会制订的相关规定。凡加入各专项委员会的组织和个人必须遵守和服从本章程和本会制订的相关规定,否则,将受到相应处罚。 五、各专项委员会的组织制度,由执行委员会确定。 六、专项委员会可内设若干工作小组,规模较大的负责联赛的专项委员会可内设工作机构,报会议批准。 七、专项委员会拟订本专项委员会工作规范、各种规章制度和工作细则,报会议批准执行。 八、专项委员会原则上设主任委员一人,委员若干人,执行秘书一人。规模较大的负责联赛的专项委员会可设秘书长一人,可不设执行秘书。若专项委员会需要增设副主任委员的,须报会议批准。除负责联赛的专项委员会外,原则上不设常务委员会,确需设立的,须报会议批准。 九、专项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本委员会工作,向会议汇报工作。 十、足球俱乐部在下列专项委员会注册: (一)参加超级足球联赛的足球俱乐部是委员会的注册会员; (二)参加甲级足球联赛的足球俱乐部是甲级联赛委员会的注册会员; (三) 参加乙级足球联赛的足球俱乐部是乙级与业余联赛委员会的注册会员; (四)参加室内足球联赛的足球俱乐部是室内足球委员会的注册会员; (五)参加各级女子足球联赛的足球俱乐部是女子足球委员会的注册会员。
第五章 罚 则
第二十七条 处罚范围和原则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精神,对于在比赛中弄虚作、营私舞弊以及、打球、贿赂裁判、制造赛场暴力和混乱、服用等违反纪律和体育规则、体育道德的行为,本会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二、除开除会员及纪律委员会、仲裁委员会行使的处分权力的范围外,凡单位会员违反本章程及有关规定,执行委员会或会议均有权作出暂停会员资格的处罚。该处罚可持续到下届会员代表大会。如延长这一处罚,必须在得到下届会员代表大会过半数票支持的情况下方能生效。 三、暂停会员资格,包括停止该会员在会员代表大会的投票权和被选举权,直至解除处罚为止。 四、在暂停会员资格期间,该会员协会及其所属或注册俱乐部均不得组织或参加比赛、交流。除执行委员会或会议另有决定。 五、连续两年不参加本会主办的正式比赛的会员或注册俱乐部,将被暂停会员资格或取消注册资格。 第二十八条 处罚种类 一、 通报批评; 二、 警告; 三、 罚款; 四、 停赛; 五、 禁赛; 六、 禁止随队进入比赛场工作; 七、 限制从事足球活动; 八、 扣分; 九、 判对方本场比赛3:0获胜; 十、 取消比赛资格; 十一、 取消公开比赛资格; 十二、 取消主场比赛资格; 十三、 取消主办或承办比赛资格; 十四、 取消转会资格; 十五、 降级; 十六、 取消注册资格; 十七、 其他处罚。 上述各项处罚可以独立或合并使用。
第六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九条 本会财务预算为期一年;于每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第三十条 本会主要经费来源 一、会费、注册费; 二、捐赠; 三、财政补助收入; 四、比赛收入; 五、门票分成收入; 六、出售广播电视转播权收入; 七、广告赞助收入; 八、体育技术服务收入; 九、体育业务相关收入; 十、无形资产许可使用、转让及其他派生收入; 十一、其他体育事业收入; 十二、利息收入; 十三、足球联赛**收入; 十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条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各种比赛支出、集训支出、各类人员培训、青少年发展、女子足球事业、基础设施建设、本会办公及其它合理支出。 第三十二条 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三条 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离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四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代表大会、体育主管部门以及社会相关机构的监督。代表大会可指定审计师事务所审查中国足协账目。财务报告提交会员代表大会审定。 第三十五条 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六条 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转让、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七条 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保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 各会员协会在每年一月三十一日前按标准缴纳年度会费;任何会员协会截止当年三月三十一日未缴纳会费,又不能提出可被执行委员会或会议接受的理由,将被暂停参加比赛的资格,直至缴纳会费为止。 第三十九条 举办下述比赛的会员协会或俱乐部,均应以比赛全部收入的百分之十向本会缴纳比赛分成收入: 一、国际足联界定的国际比赛,即两个国家或地区A队之间的比赛,其中包括中国A队与其它国家或地区A队之间的比赛。 二、一个国家或地区A队,其中包括中国A队,与本会注册俱乐部或会员协辖足球俱乐部队之间的比赛。 三、中国A队与其它国家或地区足球俱乐部之间的比赛。 四、会员协辖区域内的职业足球俱乐部与其它国家(地区)足球俱乐部之间的双边和多边比赛。 五、本会注册俱乐部之间的比赛,包括在全国正式比赛中的比赛场次。 上述比赛不包括本会与会员协会、注册俱乐部签有特殊协议的比赛。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条 本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执行委员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一条 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主管业务部门审查同意。 第四十二条 本会终止前,须在主管业务部门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三条 本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四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足球事业。
第八章 职业足球俱乐部
第四十五条 职业足球俱乐部的性质 职业足球俱乐部是在本会会员协会和本会相关专项委员会注册,参加本会主办的职业联赛,以市场运作为手段,以提高中国足球水平为目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 第四十六条 职业足球俱乐部的权利 一、选派代表参加相关联赛委员会; 二、参加相关联赛委员会会议,并付诸表决事宜; 三、对联赛工作具有建议权; 四、享有申诉权; 五、参加本会主办的职业联赛和其他足球活动的权利; 六、获得联赛收入的分配; 七、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四十七条 职业足球俱乐部的义务 一、承认并严格遵守本会章程、规程、决议和决定; 二、树立国家利益高于一切的观念,支持各级国家队; 三、遵守并执行本会各相关专项委员会的决议和规章制度; 四、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比赛和活动,包括指定活动和公益性活动; 五、维护联赛声誉,不得参与、打球、贿赂裁判、制造赛场暴力和混乱,对上述行为有举报义务; 六、营造良好足球环境,创建优秀足球文化; 七、按时缴纳会费; 八、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十八条 职业足球俱乐部的管理 一、职业足球俱乐部组织必须获得本会会员协会承认,并在其注册,且隶属于会员协会。俱乐部必须接受本行政区划内的本会会员协会的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会员协会的章程应明确俱乐部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二、职业足球俱乐部实行双重注册管理。即在本俱乐部所在行政区划内的本会会员协会和本会相关专项委员会注册。 三、职业足球俱乐部确保认真履行本章程规定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违反这些规定,本会将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四、任何情况下为确保比赛的完整和公平性不受到破坏,任何自然人或法人(包括控股公司和子公司),不能以任何手段和方法同时控制一家以上俱乐部、拥有一家以上俱乐部的股权或对一家以上俱乐部的决策足以产生重大影响,违者将受到本会的严厉处罚。
第九章 赛事及比赛规则
第四十九条 赛事权利 一、根据《国际足联章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规定,本会为中国足球运动的管理机构,是本会管辖的各项赛事所产生的所有权利的最初所有者。这些权利包括各种财务权利,视听和广播录制、复制和播放版权,多媒体版权,市场开发和推广权利以及无形资产如徽章和版权等。 二、本会根据需要取以下方式使用赛事权利:独自使用赛事权利;同第三方合作使用;完全通过第三方来行使权利。 三、本会会员协会是其管辖范围内的各项赛事所产生的所有权利的最初所有者。 四、本会保障和维护中国足协、会员协会在组织比赛时所产生的商务权利,保障和维护俱乐部自身拥有及参加比赛时所产生的商务权利。 第五十条 比赛管理 一、本会对在其管辖范围内进行的足球比赛实行分级管理。 二、全国各级正式比赛、国家队参加的公开比赛、由国际足联或亚足联委托本会承办的比赛,由本会直接管理。 三、本会会员协辖区内各俱乐部队之间的比赛、不同会员协会俱乐部队之间的双边比赛、会员协会俱乐部队与其它国家或地区俱乐部队之间的双边比赛,由会员协会管理。 四、未经本会批准,不得成立跨地区联赛组织或俱乐部联合体。 第五十一条 比赛申报 一、凡属《国际足联章程》、《亚足联章程》规定必须申报的比赛,由本会申报。 二、在会员协会管理范围内,由会员协会主办的分属不同会员协会的职业俱乐部双边成年比赛,必须提前四十八小时向本会备案。 三、在会员协会管理范围内,由会员协会主办的分属不同会员协会的职业俱乐部多边成年比赛,与其它国家或地区俱乐部队之间的比赛,必须提前一周向本会申请报批。
中国足球这次打黑准备一打到底吗?现在进展如何了?
1、足协的“赌”
中国足协自2000年后就酷爱豪赌,先是豪赌世界杯,结果世界杯倒是参与了一回,但中国足球却至少倒退了十年。2000年以前,好歹中国队还算是亚洲准强队,常年的亚洲老五。经此一赌,现在中国队充其量算亚洲2流,而且还是2流下游。连8强赛都混不进去了。现在又开始豪赌08了。不知南非世界杯时中国能不能赢香港。
2、鲁能的“嘴”
山东足球扰乱市场秩序,逆市而上,本无可厚非,谁叫人家是国企,不计成本呢。但鲁能从总经理到球迷都是能吹的了。动不动就中国最强队,中国之类的言谈。今年四大皆空咱且不说,单说人的荣誉是几十个联赛冠军,9个欧洲冠军拼出来的。虽然今年战绩不佳,但人家有那个资本,有那个资历。山东足球这些年仅拿过一个联赛冠军,有什么骄傲的。不要成绩不好,就说成绩也不好的鬼话自欺欺人了。中国足球之所以不好,就是山东这样好大喜功,不愿自我反省的人太多了。
3、体育总局的“令”
中国足球区别于其他国家最大的特点,就是足协并不能领导中国足球,足协上面还有体育总局这位大爷,没事就发一个莫名其妙的大令,足协的下官们,就德不管对错的执行下去。
4、联赛的“系”
世界大牌球队都有自己的二线队在踢联赛,比如拜仁青年队 勒沃库森青年队 AC米兰青年队等都在各自国家的联赛踢球,但他们都不能与一队在同一级别联赛踢球。一旦升入顶级联赛就要将壳卖掉。中国的四川队问题其实很好解决,参照西方做法,足协令卖掉壳,如其不卖,足协就可以将其降到下一级联赛。足协的不作为,也怪不得。
5、青少年比赛高于成人比赛
世界各国公认的最高水平的比赛是世界杯,一个国家足球的最高任务是成年队。而中国确有自己的特色。奥运足球竟然高于世界杯且不说,连20岁以下青年比赛都成了举国关注的比赛了。真是天下奇闻。青少年足球运动是应重视,但那主要是提高青少年的技术水平,扩大参与规模,搞好基础设施建设。而不是要在世青赛上取得什么辉煌的成绩,在青少年就让队员打发成型。以损害未来的代价,在青少年比赛中取得好成绩。众所周知,成人队成绩才代表世界各国足球水平。并不是青少年成绩上去了,国家的足球水平就提高了。喀麦隆、尼日利亚都拿过奥运冠军,可以这些球员组成的国家队,现在连世界杯决赛圈都没进去。日本拿过世青赛亚军,可能说日本足球就是世界强队吗?德国、英格兰、法国、荷兰、捷克、意大利、西班牙等球队在奥运会和世青赛上的成绩甚至远不如中国,难道他们的足球水平就不如中国了。所以中国队在08奥运上成绩越好,我敢断定,再2010世界杯赛上摔的越惨。
6、政策的早令夕改
中国联赛的升降级改来改去就是明证。不知明年会不会再次宣布取消降级,可能性很大悠。以前联赛都快踢完了都敢改,何况明年联赛还没踢呢?
7、球迷的利益永远是无关紧要的
每年足协的政策都是先维护自己的利益,然后是俱乐部的利益。每次到最后都是损害球迷的利益。难道足协就怕球迷太多。
8、好大喜功
一个东亚运冠军 一个东亚四强赛冠军和一次世青赛小组出现,三次鸡毛比赛(某记者说联欢会杯是鸡肋,那这三次比赛只能是鸡毛)就让我们的龙王乐的。
9、漠视现实,自以为是
中超联赛各队,除了某只不计成本的国企球队,实际都在亏损。中国足协却出台什么中超准入标准。什么盈利3000万等等。我敢断言,中国球队没一只达到这些标准的。足协明知不可为,各队都是弄虚作,偏偏定这么高的门槛。欧洲五大联赛的准入标准也没这么高,基本只有两条:1、成绩合格 2、债务不超标
10、联赛永远是次要的
虽然我们年年喊联赛为本。但鬼都不信。
回
天将降大任与斯人也,中国足球经历02年世界杯第31名的佳绩后,进入了改革开放的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在以谢亚龙为核心的中国足协的英明领导下,中国足球与周边国家发展了睦邻友好的关系,交流方式也多种多样,由单纯的竞技转化成全武行。而对手,不再是日韩,而是伊拉克等在战火中沐浴的国家!
在亚洲,中国足球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这,都是中国足协的功劳。泰国人高兴,因为他们能战胜中国队,结束了多年的“恐中症”;东南亚人高兴,因为他们的因为中国队小组出局在亚洲杯大赚;韩国人高兴,因为他们从中国队身上拿走冠军;日本人也高兴,因为他们看到了中国球迷的“大义灭亲”,而不是“停止内战,一致对外”;中国队最高兴,因为他们出名了,国际足联为此特意罚款4500美元。钱么?中国足球有的是钱,4500?你罚我45万我都给的起。东亚四强赛冠军?毛!我们要的是世界杯,你们这个垃圾比赛,我们不放在眼里!
伟大的中国球员,他们继承了先驱该出手时就出手的优良传统,面对强敌,毫不畏惧,吃红牌没事。我们的球衣不就是红的吗?专为中国球员量身定做的!
让我们赞扬一下我们的中国队吧,奥运散打冠军我们拿定了,奥运会足球赛的红牌我们承包了,当然,奥运足球金牌没分量,我们要申办2018年世界杯,等着吧,在伟大的中国足协的领导下,全体中国队员将高举“人不犯我,我偏;牌不在多,有钱就行;踢得再差,奖金照拿;足协领导,金枪不倒”的伟大旗帜,为开创中国足球社会新局面而奋斗!
3月15的中泰之战让我很惊讶,我认为中国国家队现在就解散是最好的选择,看到他们在场上的表现实在太业余了,没有斗志,没有精神,所有的只是在应付所在的比赛,最后我觉得都回家抱孩子吧! 兴许在孩子那能够找到他们的满足. 一个喜欢足球的大连人.
我觉得现在想要最快速度的提高足球水平,我建议如下方案:1加强球员管理,使得有潜质的球员留学西方联赛的路平坦。不要怕自己联赛成绩不好,否则中国没有出路。
2借签日本,澳大利亚的发展思路-从西方引进些“过气”球星。(过气:年龄大了,无法在联赛立足的,准备退休的。但是如果象罗纳尔多这样虽然状态不在却仍然能算二流球星的球星,我们依然欢迎他加入我们的联赛。我想他们加入我们的联赛就是来退役的不是来赚钱的,所以应该不会太贵,再贵恐怕也没有某些中国球员的工资贵吧)让他们来到我们的联赛和我们的球员踢比赛,言传身教,使我们耳闻目染,最后形成良好的氛围。
3 足球本身就是一项需要在运动中进球的比赛,因此,加强锻炼球队是最根本的目标,最好是和西方球队签定每年的友谊赛的约定,定时锻炼队伍是个很重要的决定
如何才能加入中国足协?我要整治中国足球
总之很佩服你,你想加入那里 估计要有人脉,你没看足协的领导们天天都
中国足球的根本问题是体制问题。
输球表面上是球员水平不行,但为什么球员的水平会不行?
中国这么多人就找不出11个水平高的吗?
表面上中国人是多,克真正从事职业足球的人能有多少?据统计中国的职业注册球员是2万。在日本,这个数字是20万。
日本有多少人,中国有多少人?
中国老说是从13亿人选11个人,其实是从2万人中选11个人,怎么能比得过人家的人才?
因为在中国,要培养一个足球运动员是需要大量金钱做支持的。足球学校的学费只有富人才上得起,所以是从有钱人中在选人。穷人想踢球?想都别想!
而且中国足协的官员选拔制度有着极大的问题。纵观那些足球强国,有哪个国家的足协是位于体育总局旗下的?人家的足协都是独立机构。这也就造成了足协由体育总局来任命的世界奇观。你说谢亚龙他一个跑步的懂什么足球?根本就是乱弹琴!这样的人怎么来领导整个中国足坛?而且出不了线他们是不会负责任的,表面上免去足协职务,实际上只是被调到体育总局其他部门继续腐败。上任足协阎世铎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出不了线不用负责,他们这群龟孙子就更加有恃无恐了。
一个国家的足球想要发展必须从联赛抓起,因为联赛是基础,是培养队员的温床。各大足球强国的联赛管理机构都是职业联盟,由各大俱乐部联合组成,任何俱乐部都有发言权,联赛盈利每个俱乐部都有份。可是中国的联赛由中国足协一手操控,盈利部分由足协全数掌控。而且中国足协的帐目是不对外公布的。赚了那么多钱用到哪了?怎么用了?谁也不知道。倒是足协官员的肚子一天天见长,四川地震也不见哪位足协官员捐款。因此本应属于俱乐部的利益都石沉大海了。俱乐部没有利益,自然就没有足够的资金来发展,再加上中国足坛一贯的黑暗,愿意赞助的赞助商也是越来越少。培养人才无论从硬件到软件都是需要钱的,俱乐部没钱,怎么培养人?
综上所述,中国足球的没落,实在是体制的没落,不要再骂球员了,不要再骂教练了,输球不可怕,可怕的是输了却不知道为什么会输。
只战胜自己,就不必参赛(谋省中考模拟作文)
运动员中有一句经典的话:重要的是战胜自己。我考证不出这句话的知识产权属于哪位“不著名”的运动员,因为著名的运动员大多不说这句话。但我知道谁引用这句话都不算盗版,所以,无论是大赛前还是大赛后,爱说这句话的人都不少,但我发现说这句话的人,大致有两类,一类是历次比赛都拿不到冠军的,二类是一到了比赛就心理压力过大的人。
赛前就知道自己是陪太子读书的,那光辉瞩目的领奖台是给别人搭建的,自己的成绩无非是别人名词递进时的基数,这个时候如对着访的镜头,说出那句经典之话:“贵在参与,重要的是战胜自己。”那就是拿着涂了油彩的遮羞布这么一晃,就只剩下“光彩”了。语言的奇妙就在这里,就像曾国藩讨伐太平军时,把属下准备汇报给皇帝的战况材料中写到的“屡战屡败”,改为“屡败屡战”,虽说战场的局面照旧,但曾国藩却用那支笔把一支草包的清军“改造”成了顽强的队伍,慈禧太后听着也舒服多了,但剿灭太平军却不能用笔呀。
竞技体育比赛要的就是名次,战胜所有的对手,才能拿金牌,战胜的仅仅是自己,连铁牌也没人给你发,如果我们图的就是战胜自己,完全可以在自家的庭院之中“较量自己”嘛,就不必“千里赴戎机”,费银子,耗体力了。就像中国足球队,球迷宠,收入高,素质差,却自恋,他们从来不觉得自己在亚洲是弱旅,早就战胜自己了,但就是战胜不了别人,这样的球队国家还养着干啥?难道就为了给国人添堵吗?让他们玩“战胜自己”不就行了吗。
那是不行的,重要的是战胜对手。战胜不了所有的对手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让所有的对手战胜还没有失败感,又来一句“我战胜了自己”,可你自己能办奥运会,还是能办世界杯呀,不能办吧。这次奥运会国际友人们都来到了咱们的家门口,我们给人家的最高礼遇就是“战胜”对手。运动场上让人家尊敬你的前提就是你还是我的对手,被剑客击中,被拳击手打到,都不会成为今后的敌人,反倒是那些“屡战屡败”的对手,你就是拿高价的出场费邀请人家“强者”来打一场热身赛,人家都懒得来。
无论你是强者还是弱者,只要去参加竞技体育比赛,就要想到:我就是为了战胜对手才来的。战胜不了所有的对手不是失败,但战胜一个对手也是一次胜利,千万别把自己先当作了战胜的对手,战胜自己的事儿留着回家时再干。
竞技体育不是锻炼身体,伸伸腿弯弯腰,随着音乐做体操,竞技体育的精髓在于胜败,如果只是一个强者的游戏,那么这项运动也无法长久,李永波有句名言:竞技体育的残酷,就在于它的标准就是胜败。是啊,我们培养一个金牌奥运选手的资金在2004年大约是一亿人民币,如今就不止这个数了,不战胜对手,就不如把那些钱都用来发展全民健身的群众体育活动了。
运动员千万别拿“重要的是战胜自己”来为自己的无能找借口,竞技体育战胜谁都重要,就是战胜自己不重要。
读书,一个拯救中国足球的法宝!
一提及中国足球,难免会使国人产生一种黯然神伤的感觉。尽管中国足球已经走过了几十年
的风雨历程,然而,一种灰暗的阴影却始终难以从人们的记忆中消失。那么,中国足球的症结究竟出在哪里呢?是管理体制问题,还是技术战术水平问题,或者是青少年后备人材培养问题?在笔者看来,导致中国足球多年以来发展状况止步不前的原因,它应该是多方面的,除了上述几种病因之外,还有一种原因也是至关重要的,那就是球员自身所具备的文化素养问题。
也许有人会问,足球是一种体育项目,它怎么会与文化素养扯到一起去了?不错!足球的确是一种体育项目,然而它更是一种具有“头脑性”的团体竞技项目。在绿茵场上,只懂得用脚去踢球的人,他所为我们展现的顶多是一种匹夫之勇;而唯有懂得用心去踢球的人,他才能为我们展现出一种智者之谋。
在此方面,作为我们近邻的韩国、日本,为我们很好地诠释了一种文化足球理念的内涵。据
相关资料统计,在韩、日联赛效力的本土球员中,9 0%以上均为大学生,另有极少数球员为高中生。而在我国职业联赛效力的本地球员中,拥有初中以上文凭者居然仅占5%,大多数球员都是初中未毕业,更有甚者,连小学都没有读完。
由于文化知识的贫乏,将会使球员理解能力和分析能力的低下程度淋漓凸显,而以此种思维,也将会很难在赛场上拥有一种对形势准确的分析判断能力以及对教练员技战术安排部署的领悟能力。曾有一位在中国短暂执教的世界级教练,下课之后扔下这样一句话:“我在很多国家都取得了成功,但我不得不承认,我在中国失败了。我的思想、我的战术,根本就得不到理解、得不到执行,我真的很困惑!”而同样的话,俄罗斯的涅波说过,韩国的金正男说过,巴西的拉扎罗尼说过,前南斯拉夫的米卢也说过。由于文化素养的低下,将会很难使球员在赛场上拥有一种为国争光的拼搏精神。拿中、韩两国男足相比较,也许有很多人不
理解,韩国球员的身体条件要远逊于中国球员,个人能力也不见得比我们高出多少,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为何身强体壮的中国队却屡屡俯首于韩国队呢?在绿茵场上,中国球员也许并
不缺乏个人技术和体能,而唯一缺乏的却是韩国人的那种无私的爱国情怀以及忘我的拼搏精神,也正是由于这种豪情的释放,才会激发起韩国球员凝聚成一支具有献身精神的战斗团
队,并向着自己的奋斗目标英勇前进!
在中国这方足球土壤上,至今我们所看到的仍然是一种贫瘠,而这种贫瘠确是必然的,因为首先在土壤成分中就太缺乏知识的成分。也许,我们不能说文化素养将决定足球的一切,但套用这样一句话:“文化不是万能的,但没有文化是万万不能的!”而作为提高文化素养的渠道,唯有读书,“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只有提高了文化素养,才能使中国球员在绿茵赛场上,拥有一种智慧的果敢,一种爱国的豪情和一种拼搏的精神,从而激发起一种强烈的团队作战欲望,像男人一样去战斗!
足协秘密处理裁判:内部会议承认艾堃误判,处罚鲁能至今秘而不宣
记者金错报道 27日,围绕中超愈演愈烈的裁判争议,有两件事情引起了我们的关注。
第一,这天上午,中国足协在中超联赛裁判工作内部会议上通过专家解析, 认定艾堃对费莱尼最后进球的判罚为“误判” ,这一次,足协“认错”(认为裁判有错)了。
第二,早前一直有媒体在吹风“足协要处罚鲁能”的事有了实锤。本报从中国足协了解到,在山东鲁能与河北华夏幸福的排位赛进行之前, 足协已经做出了对22日当晚冲击VAR室的多名鲁能工作人员包括助教、翻译等的处罚,禁赛最长可达7个月 。很微妙的是, 到目前为止,中国足协尚未官方公布这一处罚。
对于足协此次在较快时间内公布了对于裁判的评议,普遍的观点认为,这次明显误判让足协承受了巨大压力,费莱尼进球被吹,让人感觉到鲁能是连续遭遇争议判罚,甚至不少人认定,这就是裁判圈抱团对鲁能球迷查沈寅豪论文的报复,而把打进的球吹出来的做法,已经突破了多数人对于中国足球底线的认知。
不仅鲁能方面的媒体工作人员和球迷群情激奋,更多中立的媒体和球迷也加入了声讨,而在三场比赛过程中,包括新华社、人民日报、人民网等权威媒体都表达了对裁判的质疑和对足协在裁判管理上的批评,压力之下,足协有所表示也在情理之中。
虽然中国足协是难得的通过媒体公开承认了裁判的误判,但很显然,如果这仅仅是在压力之下的一种妥协态度,而不是对于裁判整体治理的开始,这次公开“认错”可能带来的反噬更大。
众所周知,按照惯例,足协在认定艾堃错判之后,艾堃会受到一定场次的内部停哨,但此种举措对鲁能的影响尚未可知:裁判短期内当然会有所收敛,在判罚上更加谨慎,但艾堃停赛的话,或许会加剧裁判圈对鲁能的仇视态度。
更加遗憾的是,足协在“认错”同时,特意否认了“裁判抱团”的说法。如果说,此前这只能算一种猜测,那么,经历了失球方都没有异议、VAR室却悍然主导改判的奇闻,目睹了裁判们列队为“英雄”送别的丑剧,甚至见识了连具有最起码专业常识的人都不可能做出的“误判”之后,还有谁会怀疑,这简直就是一个小圈子对整个行业的羞辱?而就其不避嫌、不做任何掩饰、不设任何技术门槛的“作案”特点来看,这更是一种明目张胆的报复行为和公然示威。
事实上,足协必须充分认识到,裁判问题其实已经非常严重,绝不仅仅是“也存在一些问题”,裁判工作已经成为影响中国足球形象乃至中国足球发展的关键性因素之一,并不和谐的执法环境,始终无法统一的执法标准,潜在的裁判可能主观改变比赛结果的危险,不仅对联赛造成了几乎是不可逆的负面影响,更是对于所有投资人已经构成了巨大的压力。
根据普华永道在2017年公布的数据,2016赛季中超总成本110亿,这意味着中超俱乐部投入不低于100亿,而2016赛季只是中超泡沫化的开端,在中超泡沫化最疯狂的2018赛季,中超16家俱乐部的总投入预计在200亿左右。
目前中超投资趋于理性,但在经济下行趋势下,投资人承担的巨大压力并没有缓解,有投资人自身资产负债率在80%到90%左右,有投资人面临一定的政策风险,更有多家俱乐部出现拖欠工资、转会费等窘境。
在这种沉重的压力下,如果一家动辄年投资数亿、十数亿、数十亿的俱乐部可以随意被几个裁判玩弄于股掌之中,对于中国职业联赛毫无疑问是莫大的讽刺,自然会出现:去者肆意嘲笑,留者一脸彷徨。更何况,有明确消息显示,多家俱乐部在沉重压力下已经显露了去意,但考虑到企业形象及其他相关影响,也只是在硬撑。
鲁能是一家国企俱乐部,这决定了他们不可能决然退出,但如果有其他私企俱乐部遭遇同样情况,投资人岂不是恰好可以就坡下驴、顺势退出呢?要知道,这种被“逼走”的方式,可不影响企业形象,可不会引发对企业的舆论反响,但是,中国足球的形象怎么办?中国足球的舆论反响怎么办?
这才应该是中国足协此次“认错”之后应该反思的。重要的不是“认错”,更应该是改进:如何在裁判选拔、管理、选派等机制上建立更合理的、开放的机制。“认错”只能短期震慑裁判,唯有更加健全的制度才可以长治久安,包括职业联盟在裁判管理上的作用和价值。
从对于鲁能俱乐部相关人员的处罚到本报发稿时还秘而不宣,应该可以体会到中国足协在裁判管理上的难度。22日当晚,确实有鲁能方面人士冲击了VAR室,以鲁能工作人员为主,球员并未参与,足协此次处罚基本可以确认是准确的,但足协一直不公布,鲁能方面的绝对沉默,让人感觉他们之间达成了某种默契。
至于足协为何没有公开处罚,或者尚未公布处罚,或许源于足协怕进一步刺激鲁能球迷,这个举动也被视为和“认错”类似的缓和矛盾的措施。而艾堃的这次判罚显然是中国足协也没想到的,所以才有了这次“认错”。
好吧,允许我们追问,那然后呢?
中国足球大事年表
中国足球职业化12年大事纪
◎ 2004-10-21
“红山口会议”
1992年6月,中国足协在北京西郊红山口召开工作会议。会议以改革为主题,决定把足球作为体育改革的突破口。确立了中国足球要走职业化道路的发展方向,确定了以袁伟民、王俊生、许放、孙宝荣为专职副的足协新一届领导班子。
“棒槌岛会议”
1993年10月14~19日,中国足协在大连棒槌岛举行工作会议。会议讨论、修改并原则通过了《中国足球十年发展规划草案》、《中国足球协会章程草案》和《足球俱乐部章程草案》等文件,决定把1994年甲级A组联赛作为联赛改革试点,把中国足球推向市场经济轨道,逐步与国际接轨,实行俱乐部、教练员和运动员注册制,实行球员流动,继续实行球员身体素质测试,实行俱乐部门票分成,促进球队向职业化过渡。稍后中国足协颁发了相关竞赛文件。
至1993年12月31日中国足协规定的建立职业俱乐部的截止日,全国11个足球发展重点城市都分别成立了职业足球俱乐部,几乎涵盖了参加1994年甲A、甲B联赛的24支球队。
甲A联赛元年
1994年3月17~20日 中国足协在昆明进行20支队伍359人参加的体能测试,结果245人达标,114人不合格,其中28人被禁止参加体能补测。被淘汰的著名球员中有:李红军(吉林)、蔡晟、冯志刚(武钢一队)、翟彪(北京)、李红兵(江苏)、李强(青岛)等。
1994年4月17日(第一轮)经过重新包装的万宝路杯1994年全国足球甲级队(A组)联赛开始,开幕式在成都举行。六个赛场观众踊跃,共有约15万人观看了首轮比赛,其中成都和延吉的观众都达到4万人以上,昭示着中国足球开始向职业化方向发展。
延边队
1995年10月8日 在全国足球甲级A组联赛第16轮,四川全兴队主场和延边现代汽车队的比赛中,延边队为抗议裁判“执法不公”,消极比赛,场上出现了罕见的、不正常的只守不攻的场面,以0∶6负于四川全兴队。后中国足协通报批评了延边现代队。
亚洲定位大讨论
19年5~11月 中国队第六次冲击世界杯未果。引发了一场如何为中国男子足球在亚洲定位的大讨论。
健力宝模式
1998年7月22日 组队五年赴巴西留学的中国健力宝青年队(原中国健力宝少年队)解散。有关“健力宝模式”的孰是孰非,在今后相当一段时间里会成为中国足球界的重要话题之一。
球员国际化
1998年8月 辽宁队球员李金羽转会法国南锡俱乐部。北京国安队队员杨晨租借到德国法兰克福俱乐部队(次年转会)。上海申花队的范志毅和大连万达队的孙继海加盟英国水晶宫俱乐部队。这是中国球员继古广明、贾秀全、柳海光等之后,再次进入足球发达国家的赛场。
“隋波”
1998年8月22日 在全国足球甲级B组联赛第十六轮云南红塔和陕西国力的赛后新闻发布会上,国力主教练贾秀全公开指出本队个别球员(“三号隋波”)表现不正常。稍后,俱乐部声称赛前有人曾企图收买本队球员,并有录音带为证。虽然中国足协介入调查此事,最终不了了之。
“万达退出”
1998年9月27日 1998年中国足协杯半决赛大连万达队和辽宁队次回合比赛中,由于对主裁判俞元聪三个点球的判罚不满,导致万达队出局,万达俱乐部董事长王键林怒发冲冠,宣称“万达永远退出中国足坛”。
“渝沈球案(风波)”
1999年12月5日 在全国足球甲级A组联赛第26轮比赛中,濒临降级威胁的沈阳海狮队在最后时刻客场战胜重庆隆鑫队保级成功。广大球迷及媒体对该场比赛中的一些不正常现象强烈不满,怀疑是球。虽经中国足协派员调查,仍是不了了之。
反黑风暴
2001年末~2002年初 由于2001年甲级B组联赛中的不正常现象,广州吉利、浙江绿城两个俱乐部揭爆中国足球界的裁判黑幕,引发了中国足球前所未有的反黑风暴。2002年3月15日,龚建平成为第一位因涉嫌收受贿赂被正式逮捕的足球裁判员,十个月后被判10年有期徒刑。
甲A谢幕
2003年11月30日,为全体中国人带来过无数喜怒哀乐的甲A联赛隆重谢幕,“前途无量”的甲A将退出中国顶级足球联赛的历史舞台,被更具诱惑力的“中超”取代。
中超开战
2004年5月15日 中超首轮开战。
2004年10月 北京现代罢赛,北京国安俱乐部致电北京足协退出联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