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击剑冠军体测出局,为何体测会引发热议?
2.击剑比赛分哪几类?有什么区别?
3.中国国家击剑队的章程
击剑冠军体测出局,为何体测会引发热议?
曾获得过世界击剑冠军的选手因为在国内比赛时体能测试未进前八强而被淘汰出局,无缘国内举行的击剑世锦赛。专项能力过强,但体测素质没有进八强,这样被淘汰出局的原因引发了网友的热议。
不少网友认为击剑比赛比的就应该是专项的击剑运动,而不应该是选手的综合身体素质。不能因为综合素质没有达到前八强而使专业能力过强的人淘汰出局。但是也有不少网友认为,既然是国内世锦赛制定的规则,那么就应该遵守。如果连体能测试没有办法达到前8强,定性要求达不到,就没有资格继续进行专项比赛。这是比赛的定性要求,适合于所有的人。不能因为你的专业能力曾经得到很大的认可,而忽略这次比赛的规则。如果破格继续比赛,那么将会是对规则的一次强大的冲击。
无独有偶,体能测试之所以能够引发热议,完全是因为在击剑冠军淘汰出局之后,又有其他的几个在世界赛中获得奖的人,因为体能没过关而被淘汰出局。人们在感慨,为什么接二连三的优秀选手会因为体能测试没达到定性要求而淘汰出局的同时,也进一步的引发了对于体能测试的要求是否过高甚至是体能测试是否应该在专项比赛中存在的讨论。
国内的比赛规则应该是沿袭至今的。不是说只有这一次才开始对选手有类似体能测试的考核,那么既然这个规则是长久存在的。选手们就应该适应这个规则。确实没有达到标准,只能够被出局。在对这些淘汰出局的选手们访的时候,他们也表示自己早也就预料到了,体能测试很可能不能够进入八强。说明这些选手对于规则是非常清晰的。即使网友们讨论的热火朝天,但是运动员们对这些规则早就已经了解。
击剑比赛分哪几类?有什么区别?
比赛项目男子有花剑、重剑、佩剑,女子花剑、重剑、佩剑。均有个人赛和团体赛。团体赛为每队3人的队际相遇赛。个人赛先用分组循环赛,然后根据组内成绩指数排位,进行单败淘汰赛。循环组赛为4分钟内先击中5剑者为胜。单败淘汰赛为每局3分钟,击中剑数累计,先击中15剑者获胜,最多打3局,每局之间休息1分钟。团体赛则根据个人赛成绩,直接进行单败淘汰赛。
击剑是体育运动项目之一。运动员穿戴击剑服装和护具,在击剑场上以一手持剑互相刺击,被先击中身体有效部位的一方,为被击中一剑。有多种进攻技术和防守技术,并在规则许可的范围内运用各种战术取胜。
比赛项目男子有花剑、重剑、佩剑,女子花剑、重剑、佩剑。均有个人赛和团体赛。团体赛为每队3人的队际相遇赛。个人赛先用分组循环赛,然后根据组内成绩指数排位,进行单败淘汰赛。循环组赛为4分钟内先击中5剑者为胜。单败淘汰赛为每局3分钟,击中剑数累计,先击中15剑者获胜,最多打3局,每局之间休息1分钟。团体赛则根据个人赛成绩,直接进行单败淘汰赛。
击剑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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击剑运动是一项历史悠久的传统体育运动项目。早在远古时代,剑就是人类为了生存同野兽进行搏斗和猎食所使用的工具。随着人类历史的发展,剑由最初的石制、骨制发展到青铜制、铁制,最后到钢制,并作为战争的武器,逐步走上历史舞台。击剑在古代埃及、中国、希腊、罗马、阿拉伯等国家十分盛行。公元前11世纪,古希腊就出现了击剑课,并有剑师讲课。有关古老的击剑形式,在希腊、埃及等国家中的一些历史建筑和纪念碑上都可见到关于击剑的浮雕。
在中世纪的欧洲,击剑与骑马、游泳、打猎、下棋、吟诗、投枪一起被列为骑士的七种高尚运动。为了研究和推动击剑技术的发展,欧洲各国纷纷成立击剑行会(协会和学校)。 西班牙被认为是现代击剑运动的摇篮,第一本击剑书籍就由两位西班牙教练编著。14世纪在西班牙、法国和意大利出现了一个令人炫目的骑士阶层,他们以精湛的剑术纵横天下,博得了广泛的美誉。此后各国贵族纷纷效仿,一时间成为上流社会的时尚,以致于发展到贵族之间解决纠纷,动辄拔剑相向,一剑定生死。
击剑运动真正得到全面的发展还是在法国亨利三世和亨利四世时期。1776年,法国著名击剑大师拉?布瓦西埃发明了面罩,这一发明使击剑运动进一步走上了高雅道路。人们戴上面罩、手套,穿上击剑服,就可以安全地进行一连串的攻防交锋。面罩的问世是击剑运动发展的一个里程碑。法国成为当时欧洲击剑运动的发展中心。
16世纪末和17世纪初的欧洲盛行决斗。在这种形势下,为了满足人们对击剑的爱好和需要,又不至于伤害生命,一种剑身较短并呈四棱形,剑尖用皮条包扎的新型剑被设计出来,受到人们的普遍欢迎,并得到广泛开展,这便是现在花剑的雏形。从此,在欧洲的习武厅、击剑厅及专业学校里,花剑的击剑方式逐渐形成并日趋完善。
热衷于决斗的绅士和贵族从1885年开始,在习武厅进行练习时,使用三棱形剑,交锋不限制部位,这就是延续至今的重剑。
18世纪末,匈牙利人对东方波斯人、阿拉伯人及土耳其人早期骑兵用的弯型短刀,进行了改革,于剑柄上装配了一个象弯月形的护手盘,在击剑时可以起到保护手指的作用。后来,意大利击剑大师朱赛普?拉达叶利将它进一步改进,使它能在击剑运动和决斗中使用,并根据骑兵作战的特点,规定有效部位为腰带以上,这便成为现代佩剑的前身。至此,人们在从事击剑时就可以自由地选择花剑、重剑和佩剑。
19世纪初,在法国击剑权威拉夫热耳的倡议下,将花、重、佩这三种不同式样的剑的重量再加以减轻,同时对一些技术原理及战术意义进行深入研究,并且在一些欧洲国家经常开展竞赛活动。击剑运动由此逐渐成为国际性的体育竞赛项目,并最早成为奥林匹克大家庭中的一员。
现代击剑运动是奥运会的传统项目。1896年在雅典举行的第1届现代奥运会上就设有男子花剑、佩剑的比赛。1900年在巴黎举行的第2届奥运会上增加了男子重剑比赛。1924年在巴黎举行的第8届奥运会上又增加了女子花剑比赛。1992年在巴塞罗那举行的第25届奥运会上,女子重剑被列为正式比赛项目。女子佩剑于2004年雅典奥运会上被正式列为奥运会项目。
1913年11月29日在法国巴黎成立了国际击剑联合会。1914年6月在巴黎通过了《击剑竞赛规则》,从而使击剑运动竞赛趋向公平,合理。
1931年,重剑比赛开始使用电动裁判器。1995年,电动花剑裁判器也运用于比赛。1989年,佩剑比赛开始用电动裁判器。电动裁判器的发明也是现代击剑运动史上的一个里程碑。它使击剑比赛更加公平,同时推动击剑技术向更新的高度发展。
法国、意大利、俄罗斯、德国、匈牙利在不同时期,都是击剑强国。引领着世界击剑运动发展的潮流,并各自代表一个古典的击剑流派,其基本技术动作和战术打法风格都有明显的差异。近50年来,击剑技术动作和战术打法风格有了迅速的发展。
比赛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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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剑:剑长110厘米,重量不超过770克。剑身为钢制,长为90厘米,横断面为三棱形,弯曲角度最大为1厘米。剑头直径约为8毫米,长度为1.5厘米左右。
花剑:长110厘米,重量不超过500克。剑身为钢制,长为90厘米,横断面为长方形,护手盘最大直径为12厘米,弯曲角度应小于1厘米。剑头直径在5.5~7毫米之间,长为1.5厘米左右。
击剑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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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剑
(1) 击剑运动器械之一。中国曾称“轻剑”,13年改现名。由剑柄、剑身和护手盘组成。全长不超过110厘米,重量不超过500克。剑身为钢制,长度不超过90厘米,横截面为长方形。剑柄长度不超过20厘米。护手为圆形,装于剑身与剑柄之间,直径不超过12厘米,禁止偏心。有电动花剑和普通花剑之分。前者剑身前端包有15厘米的绝缘物,剑柄与剑身、护手|盘绝缘;后者剑头直径在5.5—7毫米之间,长约1.5厘米。
(2)击剑运动比赛项目之一。分男子和女子,均有个人赛和团体赛。比赛时,只准刺刺对方躯干有效部位,不可劈打。正式比赛使用电动花剑,运动员有效部位穿金属背心,当击中金属心时,电动裁判器显示彩灯;击中无效部位显示白灯。互相击中时,主裁判按优先裁判权原则进行判决。若双方同时进攻,并同时击中(或一方击中)无效部位,不作判决,比赛继续。由于花剑轻巧,有效击中面积小,因此对术、战术尤为讲究。
1955年起使用电为裁判器。奥运会有男子个人(1896年列入)、团体(1904年列入),女子个人(1924年列入)、团体(1960年列入)4个比赛项目。
重剑
(1) 击剑运动器械之一。由剑柄、剑身和护手盘组成。全长不超过110厘米,重量
不超过770克。剑身为钢制,长度不超过90厘米,横截面为三棱形,剑身的宽面最大为2.4毫米。剑柄长度不超过20厘米。护手盘为圆形,深度为3-5.5厘米,直径最大为13.5厘米,偏心度最大为3.5厘米。
(2) 击剑运动比赛项目之一。分男子和女子,均有个人赛和团体赛。比赛时运动员全身都是有效部位,只准刺,不准劈打。是最早用电动裁判器的击剑运动项目。双方在1/25秒内同时击中为“互中”,一方超过1/25秒以后击中,电动裁判器只显示先被击中一方的灯光。现代项运动比赛中,击剑项目为重剑,并以击中一剑决胜负。由于有效部位大,无优先裁判权规则,故运动员在比时比较谨慎,重视时机的选择。
奥运会有男子个人(1900年列入)、团体(1908年列入),女子个人(1996年列入)、团体(1996年列入)4个比赛项目。
佩剑
(1) 击剑运动器械之一。中国曾称“花式剑”,13年改今名。由剑柄、剑身护
手盘组成。全长不超过105厘米,重量不超过500克。剑身为钢制,长度不超过88厘米,有刃与背,横截面为形。剑柄长度不超过17厘米。护手盘为圆形,大小以能沿对角线放进15厘米×14厘米长方形的检验筒中为准。
(2)击剑运动比赛项目之一。分男子和女子项目,均有个人赛和团体赛。比赛时以劈为主,也可刺,腰部以上(包括头部和股)为有效部位。有效部位穿金属衣和戴金属面罩。击中有效部位时,电动裁判器显示彩灯;击中无效部位时不显示灯。互相击中时,主裁判按优先裁判权原则进行判决。若双方同时进攻,并同时击中,不作判决,在原地重新开始比赛。由于动作幅度较大,进攻速度快,威胁力强,对运动员步法的灵活性和战术快速应变能力等要求高。
1989年起使用电动裁判器。奥运会有男子个人(1896年列入)、团体(1908年列入)、女子个人(2004年列入)、团体(2008年列入)4个比赛项目。
团体赛
击剑运动团体比赛。每个队由3名队员组成,其顺序由队长决定。允许有替补队员。队与队之间的相遇,须打满9场,每场限时4分钟。第一场打到5剑,第二场打到10剑,第三场打到15剑,……以此类推,至第九场打到45剑。如果4分钟结束,接力规定的未达到,则下一对队员从原有的开始继续比赛。先胜45剑的队或在规定时间结束时获胜剑数多的队为胜队。如果1名队员和1名替补队员弃权或被开除,则该队为负。在最后一场接力的规定时间结束时,双方相等,则抽签决定优胜权,随后加时1分钟,由最后2名队员决一剑。
佩剑:最长105厘米,重量不超过500克。剑身为钢制,最长不超过88厘米,横断面近似长方形,弯曲角度应小于4厘米。护手盘的大小应能从截面为15厘米×14厘米、高15厘米的长方体量规中通过。
击剑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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悉尼奥运会举行前,国际击剑联合会向外界宣布,击剑比赛将首次使用无线频率探测器计算有效点击数,以此取代流行了半个世纪的电子仪器。
击剑是双人比赛,比赛中,一方用剑尖刺击对手,使剑尖准确无误地刺在有效部位并具有刺入的性质。最后有效点击数多的一方为胜。按规则,循环赛在四分钟内五次击中,淘汰赛在九分钟内十五次击中。最先击中对方达有效次数,或时间到后击中对方次数多者为胜。团体赛,最先击中对方达45次的团队为胜。
击剑运动有三种武器:重剑、花剑、佩剑。三种武器的有效击中点及比赛规则亦有不同,故每种武器都有其竞技特点。相比而言,花剑更具运动性,佩剑速度最快,重剑则更需要技巧和准确性。
1.预备
比赛在一点五到一点八米宽,十四米长的剑道上来进行。当裁判宣布准备比赛时,双方队员在离中心线两米处紧急就位。队员们应该侧身站着,手中剑必须指着对手,未握剑的手靠在背后。运动员每得一分都得回到这个姿势重新比赛。
2.得分
使用重剑、花剑、佩剑击中,就是用剑尖刺击对手,使剑尖清楚地、准确无误地刺在有效部位并具有刺入的性质。到达对手身体的任何部位的击中,都是有形的、实体的、实质性的击中。为了使之成为有效的击中并得分,落点必须在有关剑种规定的有效部位内。
重剑是完全刺击武器。只有剑尖击中有效,剑身横击无效。击中有效部位包括全身即:躯干,腿脚,手及臂以及头盔。与花剑及佩剑不同,重剑每次击中都有效。若双方在四分之一秒内相互击中,双方各得一次击中数。最容易被击中的部位是手。所以,重剑比赛需高度准确性,攻击对方的好机会常常是当对方开始攻击的时候。两位选手的剑尖分别装有红光和绿光探测器。击中发生时,剑尖会产生一束强光。
花剑是完全的刺击武器。只有剑尖刺中才有效,剑杆横击无效。有效击中部位是上身。击中有效部位由金属衣裹覆,这样,电子仪器便可以分出有效和无效击中。花剑比赛也讲究击中优先权。先攻击而击中者得分。被攻击者须先做出有效抵挡动作后再进攻击中才有效。双方同时击中均不得分。在此情况下,击中优先权很难区分,如有时剑触及手臂,在花剑中是无效部位。
佩剑是既劈又刺的武器。在实战中,以劈中得分为多。击中有效部位是上身,头盔及手臂。击中有效部位由金属衣裹覆,这样,电子仪器便可以分出有效和无效击中。佩剑比赛也讲究击中优先权。先攻击而击中者得分。被攻击者须先做出有效抵挡动作后再进攻击中才有效。双方同时击中均不得分。佩剑速度最快也往往用得时间最短。
如果电子仪器显示一位队员得分,裁判会当即中止比赛,双方队员预备后继续进行比赛。
3.平局
在九分钟内,如果双方平分,那么将加赛一分钟,使用突然死亡法。为了防止双方过分防守,加赛前抽签决定如果加时赛中双方都未得分,那谁会是胜者。
4.团体比赛
团体比赛,每一位选手与对方的三位选手轮流比赛。先获得5分的选手为胜,然后选手交叉进行比赛,最先获得45分的团队为胜。
5.犯规与处罚
比赛重新开始后,一般情况都是从同一地点开始比赛(判罚丧失场地除外)。判罚丧失场地一般是把比赛的现场向犯规的团体移一米。如果选手的双腿都触底线,将被罚击中一剑。
警告后,重犯同一错误,也会被罚击中一剑。象在佩剑中的冲刺冲撞,在花剑中故意做身体接触,在重剑中推挤对手也属于故意身体接触行为。都会被罚击中一剑
转身背向对手、剑尖在场地上非法拖划和重刺或者用不持剑手遮盖避免被击中都是犯规行为。第一次给以黄牌警告,如果再犯,将出示红牌判罚被对方击中一剑。对那些更为严重的犯规,比如报复与粗暴冲撞以及与对手串通舞弊,将会直接出示黑牌驱逐出场。
观赛礼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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击剑比赛和任何体育竞赛一样,都是需要运动员与观众进行互动的竞赛项目。观众良好的行为举止,不但有利于顺畅地观看比赛,而且有助于运动员在场上保持良好的比赛情绪。
(1)观众进入和退出场地时要有序,一般要提前到达场地,这是对运动员、教练员和裁判员最起码的尊重。
(2)玻璃瓶、易拉罐饮料都是不允许带进场地的,只允许带软包装饮料进入场馆。退场时,垃圾要用方便袋或者纸袋自行带出。
(3)比赛场内禁止吸烟。
(4)在比赛开始时,一定要保持安静,不要吃东西或互相聊天、大声喧哗。
(5)不能在击剑场馆内使用闪光灯。
(6)手机要关机或设置在振动或静音状态。
(7)运动员发挥得好,观众要鼓掌;发挥得不好,也要给予运动员支持和鼓励,不能喝倒彩。裁判员不仅是场上的执法官,也在一定程度上控制着比赛进行的节奏和气氛。当双方运动员交锋结束,裁判员下达“停”的口令时,观众应保持安静,倾听裁判员的判罚之后,观众可为双方运动员鼓掌加油。当裁判员下达实战开始口令时观众应保持安静,使运动员能听清裁判员下达的每一个口令,以免影响比赛的正常进行。
(8)比赛结束后,为优胜者颁发奖牌同时演奏其国歌,这时观众应全体起立并肃静。
中国击剑运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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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击剑运动启蒙于20世纪50年代,1955年前苏联专家赫鲁晓娃在北京体育学院(现北京体育大学)开设击剑专修课,开始把击剑运动引入中国。
1959年,在第1届全运会上击剑被列为表演项目;在1965年第2届全运会上被列为正式比赛项目。13年,中国击剑协会成立,同年加入亚洲击剑联合会。14年加入国际剑联,这标志着我国击剑运动走上国际舞台。
18年3月,我国击剑选手栾菊杰在西班牙马德里第29届世界青年锦标赛上,在持剑手臂严重受伤的情况下,奋力拼搏,战胜强手,夺得亚军。这是中国击剑的历史性突破,在世界击剑界引起了轰动。年,在第23届奥运会上,栾菊杰又不负众望,一举夺得女子花剑冠军,再一次轰动世界击剑界。1992年,在第25届奥运会上,王会凤夺得女子花剑亚军。在2000年第27届奥运会上,中国男子花剑“三剑客”夺得男子花剑团体亚军。在2004年第28届奥运会上,谭雪夺得女子佩剑亚军、王磊夺得男子重剑亚军,男子花剑“三剑客”再一次出征奥运会又取得男子花剑团体亚军的骄人战绩。2006年10月都灵击剑世界锦标赛,王磊夺得男子重剑冠军,女子重剑取得团体冠军,这是中国击剑史上又一次重大的历史性突破。
中国国家击剑队的章程
第一条 本协会名称为“中国击剑协会”,简称中国剑协。英文为CHINESE FENCING ASSOCIATION,缩写为:CFA。
第二条 本协会的性质是全国性群众体育组织,由全国各地击剑协会组成的,不以营利为目的,自愿结成的专业性团体。本协会是代表中国参加相应的国际击剑活动及国际击剑联合会的唯一合法组织。
第三条 本协会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团结全国击剑工作者、教练员、运动员以及关心支持击剑事业的各界人士,指导发展我国的击剑运动,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推动击剑运动的普及和技术水平的提高,攀登世界高峰,增进与各国击剑协会和运动员的友谊,加强与国际剑联和亚洲剑联的联系与合作。
第四条 本协会是中华全国体育总会的团体会员,是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承认的全国性运动协会,本会接受国家体育总局的业务指导和民政部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协会的总部设在北京。 第六条 本协会的业务范围:
(一)宣传和普及击剑运动,积极组织并支持国内各种等级和不同类型的击剑活动,加强各会员协会之间的联系与交流,增进击剑运动员、工作者之间的团结和友谊。
(二)根据国家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国际体育组织有关规定,负责协调、组织举办国际性比赛,向有关部门提出国际活动及有关事项的建议,获批准后负责全面实施。
(三)拟定有关击剑教练员、运动员管理制度、竞赛制度,报请国家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施行。
(四)负责协调、组织击剑教练员、裁判员、运动员的培训工作。制定击剑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的技术等级制度。负责运动员资格的审查和处理。
(五)根据国家体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全国体总、中国奥委会的规定,选拔和推荐国家队教练员、运动员,负责组织国家队集训和参加击剑比赛。
(六)负责教练员出国任教的选拔和运动员个人到境外训练、比赛的归口管理工作。
(七)负责协调和组织击剑运动的科学研究工作。
(八)开展与项目发展有关的非经营性活动,为击剑事业的发展积累资金。 第七条 本会吸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单列市及解放军、各行业系统或法律、法规所认可的其它击剑运动组织为团体会员。本协会只承认上述地区或系统只能有一个击剑协会,而该击剑协会必须是相应的体育行政管理部门和社团登记管理部门所批准的。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协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三)在本协会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四)必须经相应的体育行政管理部门和社团登记管理部门批准的团体。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本协会执行委员会讨论通过;
(三)由全国委员会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协会的活动;
(三)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协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协会决议;
(二)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并交回会员证。
会员如果1年内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协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会员代表大会或执行委员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 本协会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全国委员会委员;
(三)审议全国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四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执行委员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十七条 全国委员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 执行委员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副、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会议;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本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 全国委员会须有2/3以上委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委员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 全国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 本协会设立执行委员会。执委会由全国委员会选举产生,在全国委员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全国委员会负责。
第二十二条 执行委员会会议须由2/3以上执委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执委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条 执行委员会会议至少半年召开一次;情况特殊的也可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四条 本协会的、副、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协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副、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五条 中国击剑协会、副、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执行委员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六条 本协会、副、秘书长任期4年。、副、秘书长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委员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七条 本协会秘书长为本协会的法定代表人。
本协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条 本协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全国委员会和执行委员会会议;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全国委员会、执行委员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第二十九条 本协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交执行委员会决定;
(四)决定办事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代表本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六)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三十条 本协会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国家拨款;
(四)体育竞赛、培训等活动的收入及有偿咨询服务收入和其它合法收入。
(五)利息。
第三十一条 本协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十二条 本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三条 本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四条 本协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五条 本协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六条 本协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七条 本协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八条 本协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 对本协会章程的修改,须经执行委员会表决通过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四十条 本协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民政部社团管理局核准后生效。 第四十一条 本协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全国委员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二条 本协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四十三条 本协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四条 本协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五条 本协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协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经2000年1月15日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中国击剑协会全国委员会。
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